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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等9省市共同發布室內環境檢測新標準
為響應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定改革要求,解決行業檢測質量參差不齊、結果互認難等問題,浙江省室內環境凈化行業協會近日聯合江蘇、山西、湖南等8個省市的相關協會,正式推出了《室內環境與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機構能力要求與評價規范》團體標準(T/XWX 006—2026),并計劃于2026年5月31日起正式實施。
據悉,該標準聚焦室內環境與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機構的核心能力需求,對機構的人員素質、設備配置、場地條件、管理體系、評價流程等方面作出了詳細且具體的規定,填補了當前行業缺乏統一評價標準的空白。
近年來,隨著室內環境治理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需求的持續增長,室內環境與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機構的數量快速增加。然而,在行業發展過程中,人員資格、設備配置、場地條件、管理體系、評價流程等關鍵環節缺乏統一規范,導致檢測數據質量差異較大、區域間結果互認困難,難以有效支持住宅、辦公、商場、賓館、醫院等各類場所的衛生監管工作,也無法完全滿足民生健康保障的實際需要。
不久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發布公告,明確自2026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行“一單一庫”管理——即以《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事項清單》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能力項目庫》作為全國統一的資質認定實施范圍和許可依據,其中室內環境、公共衛生等未納入項目庫的庫外項目,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在相關報告上使用CMA資質認定標志,進一步規范行業準入和服務行為,推動檢驗檢測市場公平有序發展。
為了及時適應這一新規,浙江省室內環境凈化行業協會、湖南省室內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江蘇省室內環境凈化行業協會、山西省室內環境污染防治協會、河南省潔凈技術協會、江西省室內環境衛生行業協會、廣東省室內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湖北省空氣凈化行業協會、重慶市室內環境凈化行業協會等省市行業協會共同努力,聯合發布了T/XWX006—2026《室內環境與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機構能力要求與評價規范》團體標準。
標準實施后,9省市相關協會將組織行業專家,依據本標準對全國室內環境與公共場所衛生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能力評價,引導機構規范運作、提升技術水平。
“在國家取消CMA資質后,我們協會發布該標準,將有效規范并促進行業秩序,推動區域間檢測結果互認,為各類場所衛生監管提供科學依據,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浙江省室內環境凈化行業協會會長章鑫淼表示。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團體標準發展迅速,團體標準總數已超過12萬項,在增加標準供給、激發市場活力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研究并作出安排,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決定在廣東、浙江、山東、江蘇、重慶等5省(市)率先對省級及以下社會團體制定團體標準的行為,開展規范管理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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